子女抚养诉讼律师在案件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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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8-04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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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诉讼律师在案件中的作用
【概要描述】在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离婚案件已成为我国人民法院目前审理的民事案件的一大部分。 大多数离婚案件都涉及子女抚养权纠纷。在我长期从事婚姻案件(主要是离婚案件)的过程中,作为子女抚养诉讼律师经历过各种类型的抚养权案件。现在我将与您分享我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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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离婚案件已成为我国人民法院目前审理的民事案件的一大部分。 大多数离婚案件都涉及子女抚养权纠纷。在我长期从事婚姻案件(主要是离婚案件)的过程中,作为子女抚养诉讼律师经历过各种类型的抚养权案件。现在我将与您分享我的经验。
1. 两岁以下儿童的监护
(1) 目前,中国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处于哺乳期的儿童 双方当事人因育儿纠纷无法就母乳喂养后的孩子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两岁以下儿童一般与母亲同住。 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与父亲同住: (一)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长期未治愈的不适合孩子和父亲一起住;(二)父亲不履行赡养义务,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三)由于其他原因,孩子确实不能和妈妈一起生活。”
(2)子女抚养诉讼律师是怎么操作的?
1. 作为当事人的子女抚养诉讼律师。
作为男方的子女抚养诉讼律师,努力寻找女方患有传染病或其他长期无法治愈的严重疾病的证据。至于治愈疾病需要多长时间,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留给法官自由裁量权。我们认为,一般来说,如果一个疗程超过一年,就可以算是长期治愈了。至于什么是传染病,这很容易处理。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患者进行医学鉴定或提供相关证据和医生意见予以证明。
关于抚养条件不完整的子女的义务,我们认为是指离婚前的妇女在共同抚养子女的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未能照顾子女的日常生活。由于其他原因,孩子不能与父母同住。这是一个相对空洞的规定,给了子女抚养诉讼律师发挥的空间。只要子女抚养诉讼律师能说服审判长接受他的观点,案子就可以胜诉。
2.作为女方的子女抚养诉讼律师。
反过来,女方子女抚养诉讼律师不仅要反驳男方律师提出的女方患有传染病的证据和理由,还要努力证明她是健康的、适合的为了抚养孩子。
由此可见作为不同委托人的子女抚养诉讼律师需要工作的内容是有差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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